如何区分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
答: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在诺成性合同中交伺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合同不成立,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