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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专栏简介

合同法规

  •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1.1.1)
    日期:2021-01-01 点击:1273次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1.1.1)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修订版
    日期:2021-01-01 点击:263次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
    日期:2021-01-01 点击:3954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详解合同法解释(二)
    日期:2015-02-25 点击:178次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详解合同法解释(二)这里应当明确,摁的手印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不是要解决合同的效力问题,即不意味着合同就一定是有效的,因为合同的效力评价取决于国家意志而非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即使摁的手印、签的名、盖的章都是真实、有效的,而合同本身如果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仍然是无效的。合同的成立与否,则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摁的手印、签的名、盖的章真实有效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条件。至于手印的真实性问题,需要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中加以解决。

  • 《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和适用
    日期:2015-02-23 点击:234次

    《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和适用关于合同法律责任的适用问题。合同法施行以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既违反合同法,又触犯了行政法、刑法,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和第八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既要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又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要依照有关行政法律和刑事法律来进行。合同违约赔偿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并用时,当事人首先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合同违约赔偿责任。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5-02-13 点击:200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一览
    日期:2015-02-13 点击:181次

    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一览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合同纠纷律师网合同法知识问答
    日期:2015-02-13 点击:212次

    合同纠纷律师网合同法知识问答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序问题的请示
    日期:2015-02-06 点击:623次

    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序问题的请示对于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同时又起诉保证人的保证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具体审理并认定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时,如需等待破产程序结束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如径行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当在判决中明确应扣除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可以分得的部分。

  • 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5-02-06 点击:178次

    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调整尺度的价值取向把握上,人民法院仍应遵循侧重于保护守约方的原则。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并非简单地豁免债务人的义务而使债权人承受不利后果,而是要充分注意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调整双方利益关系。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重新协商,改订合同;重新协商不成的,争取调解解决。为防止情势变更原则被滥用而影响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作出判决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通知》(法〔2009〕165号)的要求,严格履行适用情势变更的相关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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