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可以将行李交给其他人代管吗
答:作为保管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保管他人的财物,并且应当亲自保管,不得交给第三方保管,除非曾经约定可以交给别人代管。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由第三人代管,保管人委托别人代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害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