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在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情况时有通知义务吗?
保管人在储存仓储物的过程中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或者有发生变质、损坏的危险时,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使其尽快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对此,《民法典》第912条规定,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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