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合同纠纷律师 >> 保管合同

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吗

日期:2021-02-17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142次 [字体: ] 背景色: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吗?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吗?

《民法典》第899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首先,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无论保管合同是否约定保管期限的,寄存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这是寄存人的权利,同时又是保管人的义务,即保管人得应寄存人的请求,随时返还保管物。

其次,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主要是为了寄存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而且有偿保管的保管人收取了与该保管期限相应的保管费,即便是无偿保管的保管人,基于诚信原则,如果保管人没有特别事由,亦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特别事由”,主要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保管人的原因,导致其难以继续履行保管义务,如因地震导致保管库房部分坍塌,不再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或者保管人患病、丧失行为能力等。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