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
《民法典》第903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在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时有权行使留置权。对于保管人因保管合同而享有的留置权虽然是法定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行使留置权。例如,寄存人寄存的手表是寄存人祖传的,对寄存人具有特殊意义,其可以与保管人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人也不得对该手表进行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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