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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
未经反担保人同意,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对主债务及保证期限进行展期,其效力是否及于反担保人。
合同约定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与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相同的,反担保保证期间应如何计算?如果合同约定的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与其所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相同,根据《民法典》第692条第2款的规定,视为对反担保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应适用法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即保证人保证责任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关于担保纠纷疑难问题解答7则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根据上述规定,在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与保证人关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和保证人的保证期限进行展期的约定,对反担保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反担保人仍应按照原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期间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应全面审查担保法律关系的真实性,不能仅因自然人未到庭抗辩就认定自然人同意提供担保
担保纠纷疑难问题解答前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此后债务人又以该担保物为自己的后一债务提供担保。第三人就前一债权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后,能否主张优先于后一债权的担保权人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根据本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法院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证据显示,原告张先生行为符合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情形,故原告与陈女士的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无效,必然导致本案原、被告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被告作为担保人是否需承担责任,应当根据担保人是否存在过错。
投资平台涉嫌犯罪,担保人是否应担责《担保书》系《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的从合同,由于《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故属于无效合同,主合同无效导致作为从合同的《担保书》亦无效,且由于胡凯在促成乔丰国签订《个人出借咨询和服务协议》时未存在过错,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应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责任。
本案中当事人不能行使诉权但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虽然刑事退赔程序中明确了责令退赔的范围,但出借人何某依然能够启动民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何某与李某间的民间借贷主合同行为已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犯罪,故何某、李某、高某之后签订的担保还款从合同当然无效,高某不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合同》与他项权证记载的抵押范围不一致的,如何确定担保范围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故抵押权人按照该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主张权利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虽然案涉他项权证在抵押范围方面未记载除债务本金之外的其他费用,但从该证相关栏目内容来看,仅在债权数额一栏填写数字,并无其他费用项目可供登记。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以合同约定认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符合实际。
履行担保责任后,担保人可以享有抵押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的是追偿权并非代位权,即否认了保证人代位行使债权人的抵押权的资格。而随着民法典及若干司法解释的颁布,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不动产抵押登记设立的约束,也表明了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将更加侧重均衡保护担保人权益的态度,必将促使市场经济更加活跃、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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