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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哪些权利可以出质给债权人

日期:2021-06-2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137次 [字体: ] 背景色:        

什么是权利质权?债务人的哪些权利可以出质给债权人?

“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凭证交由债权人占有或者通过登记制度将该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财产权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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