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买彩票并变更号码能否分得奖金
【案例】
官某和李某都是彩票迷,二人有个共同爱好,就是喜欢一起研究彩票中奖号码并一起购买彩票。某日,官某选中了一个号码,但临时有事便给了李某20元钱让李某按照自己选中的号码帮自己购买彩票。李某购买彩票时根据自己的推测擅自更换了号码,并在购买后将彩票通过微信发照片给官某。最后李某为官某购买的彩票中得千万大奖,二人为奖项归属诉至法院。
【分岐】
帮人买彩票变更号码,千万大奖花落谁家?第一种意见:李某应获得彩票中得奖项,因中奖号码是李某自己推测的,假如不是李某临时变更了号码,则二人均为无法中奖。第二种意见:官某委托李某购买的彩票中奖,官某是委托人理应获得该奖项。第三种意见:李某和官某应平分该奖项,因官某出了钱,而李某更换了号码。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本案官某委托好友李某帮其购买彩票,官某和李某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而李某在购买彩票时擅自更换了号码,在处理委托事务时超越了其权限,构成无权代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可知,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如委托人追认则该委托代理合同仍合法有效。
本案中官某委托李某购买的彩票中奖,虽然受委托人李某擅自变更了号码,但委托人官某有权对李某变更号码的行为进行追认,二人委托代理购买彩票的行为仍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依据《合同法》第404条的规定,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故本案千万大奖应归委托人官某所有。
作者:陈旭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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