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规则之合同变更的认定——南京艾诗达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湃福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标签:合同变更 证据链
裁判要旨:虽不能提交协商变更的书面证据,但若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间接证据已能形成证据链,达到了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能够证明当事人已经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法院应予以认可。
案例索引: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6民终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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