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费用由谁负担
答:《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另根据司法部《提存公证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提存费用主要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提存受领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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