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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律师谈融资性租赁有哪些形式

日期:2013-04-15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公司律师 阅读:42次 [字体: ] 背景色:        

融资性租赁实际上是租赁公司给予承租人的长期信贷,具有浓厚的金融色彩。它有四种形式:

1.直接租赁。指由出租人自筹资金,直接向厂商支付货款购买设备,然后出租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的租赁形式。采取直接租赁的大多为实力雄厚的大租赁公司。

2.转租赁。指由出租人从制造厂商或者租赁公司租进设备再转租给用户的租赁形式。

3.回租。指设备的所有人把自己的设备卖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反租回来供自己使用的租赁方式。这种方式通常在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而又需要使用自己原有设备的情况下采用,以解决承租人短期资金发生困难的问题。

4.杠杆租赁。也称抵押贷款租赁,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租赁方式。其具体做法是:出租人自筹20%~40%的资金,其余的部分资金向银行贷款,用此贷款购买机器设备并出租给承租人。出租人在向银行借款时需要以出租的设备、出租的租约和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担保。同时,承租人须按时向贷款银行支付租金,以替代租赁公司偿还贷款,而出租人只是从其中收取租金。杠杆租赁主要用于大型设备或者成套设备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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