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享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的所有权
答:对于融资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岀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同时,该法第二百五十条还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由此可见,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一般地,出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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