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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融资租赁

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日期:2021-03-12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1189次 [字体: ] 背景色:        

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时,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不影响。《民法典》第73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几乎是永久性地分离,出租人表面上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实质上只是满足承租人融资的需要,只享有观念上的所有权,而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人,租赁物主要发挥的是担保功能。出租人实质上是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提供资金,真正的经营使用者是承租人,因此,限制租赁物的经营使用活动的主体应该是承租人,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依法获得行政许可。对于出租人来说,租赁物的经营使用与其没有直接关系,出租人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融资租赁资质即可。只要承租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就可以达到监管租赁物经营使用的目的。因此,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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