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 每天学点法税知识 每天学点法税知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一、有权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
答:公司修改章程须召开股东会,定期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均有权修改公司章程。例外,有限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二、哪些主体可以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答:一般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能够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章程执行情况的深入了解,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修改建议。
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份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可以提案的形式请求修改公司章程。
另外,公司高管、员工认为公司章程需要修改的,也可以各种形式向公司提出修改建议,但不属于法定提出主体。
三、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要件
答:通常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修改主体
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必须是股东会,股东会又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二者均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如果有限公司的股东已经一致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可以不再召开股东会会议。非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召开股东会。
2)修改程序
①一般表决权比例
有限公司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②特殊表决权比例
修改公司章程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还须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③股东会召集程序合规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持、通知、送达、出席、表决方式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不成立、或者公司章程被撤销。
④章程内容合规
拟修改的公司章程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否则,“新”的公司章程将不产生法律效力。
3)办理备案
公司须在公司章程修改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没有办理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导致公司章程和变更登记事项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四、修改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答:公司章程公司最终要的文件,修改程序和修改内容必须是合规且正当的: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删除或修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系《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删除,且必须按照《公司法》要求的形式记载。
2)选择性记载事项,尽可能明确
选择性记载事项不是强制记载,但若不加以明确,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效率,增加风险不确定性。例如,《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须选择其中之一作为决议机构,不然出现争议时,公司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3)任意记载事项,根据需要进行记载
任意记载事项遵循“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一旦记载,即具有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对于任意记载事项,不要求面面俱到,但需要具体明确、没有歧义,技能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又保留修改变更的灵活性。
![]() |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 |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