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能否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其他股东对其持有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
可以,但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四》)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有权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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