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第三人加入债务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影响吗?
《民法典》第697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首先,债务转移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债权人允科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才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第三人加入债务,债务人的整体责任承担能力只会增加而不会有所减损,对保证人的权益不会有影响,只会更有利于保证人,因此,不需要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按照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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