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合同纠纷律师 >> 保证合同

—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对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时,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吗

日期:2021-03-2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131次 [字体: ] 背景色:        

—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对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时,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吗?

《民法典》第698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情形下,债权人需要在对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之后,才能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时,保证人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如果是因为债权人自己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债务人相应财产执行不能时,此时是债权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对债务人财产执行不能,因此,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免责。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