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定金,是不是越多越有保障?
【裁判要旨】
定金具有担保功能,其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不能认定为定金,也不适用定金罚则。
【法官说法】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定金罚则。定金的数额,并非约定的越多越好,而是有一定限额的。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的6万元中,4万元可认定为定金,剩余2万元应作为预付货款,在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时,该预付款2万元也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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