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特别是违约定金与违约金很容易混淆。定金与违约金相比,主要有如下区别:
(1)两者的目的不同。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债权的实现;而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
(2)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定金和违约金通常都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两者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定金作为一种合同担保的方式,是以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形式而表现的;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形式,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而不是表现为一种从合同。
(3)两者的交付时间不同。定金因类型不同而交付时间有异,如立约定金应于合同订立前交付,成约定金应于合同成立或生效前支付,而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只能于合同履行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于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不能于违约前支付。所以,定金往往具有预先给付和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预先给付和证约的作用。
(4)两者的发生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于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则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5)两者的确定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定金不具有定金效力;而违约金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其数额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的。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