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时未明确定金类型的,应当如何确定定金的类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未区分定金的类型。学理上通常将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等五类,并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定金概念系以违约定金为核心,以其他类型的定金为特例。因此,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时未明确定金类型的,应解释为违约定金;明确约定定金类型或从约定内容能够直接判断出定金类型的,定金性质从其约定。在司法实践中,有违约定金优先的司法裁判规则。该规则的含义是,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认定通常以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为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说明,将认定该定金为违约定金。法院的主要依据是,违约定金是法律承认的定金类型。
合同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时未明确定金类型的,应当如何确定定金的类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未区分定金的类型。学理上通常将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等五类,并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定金概念系以违约定金为核心,以其他类型的定金为特例。因此,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时未明确定金类型的,应解释为违约定金;明确约定定金类型或从约定内容能够直接判断出定金类型的,定金性质从其约定。在司法实践中,有违约定金优先的司法裁判规则。该规则的含义是,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认定通常以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为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说明,将认定该定金为违约定金。法院的主要依据是,违约定金是法律承认的定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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