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有权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吗?
《民法典》第911条规定,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将货物存置于仓库,有权了解仓库堆藏及保管的安全程度与仓储物的实际状态。因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保管人应允许其进入仓库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同时,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出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的要求,应当在必要的限度和适当的时间内进行,不应不当地增加保管人的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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