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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仓储合同

在仓库储存危险物品时是否需要告诉保管人

日期:2016-09-0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3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仓库储存危险物品时是否需要告诉保管人?

必须告诉。《合同法》第383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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