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合同纠纷律师 >>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日期:2021-03-26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134次 [字体: ] 背景色: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说来,可以归纳为以下类型:(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要与债务人一道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的责任仅限于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仅限于不能清偿部分的1/2。例如,第三人以宅基地为抵押向债权人作担保,因宅基地不能抵押,该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债权人明知宅基地不能作为抵押物仍协议订立该担保合同,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因此,该案件符合第一种类型当中的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权部分的1/2。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