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法学名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
中国梦最后要落实到民主与法治上来现在的税收是由行政部门来决定这是奇特的。因为在法治国家,征税对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权是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正因为这样,为了防止国家权力侵犯私人的财产权,必须有一条明确的规则,就是税收法定原则。征税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讨论、审议、投票表决,最后才能确定,如果行政部门能够任意征税的话,人们财产关系是非常不安定的。从税法角度来看,这个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王利明:合同法理论在发展中不断焕发活力 合同法的这些新发展说明,当前合同法实际上是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此种变革来自于经济、技术等多个层面,甚至来自于法律本身的变化。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了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即基本交易法则的稳定性。例如,要约、承诺的基本规则,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补救等规则仍然保持了相当的稳定性。只要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不变,只要交易仍然构成市场的基本内容,只要等价交换的价值法则仍然支配着交易过程,合同法的基本规则就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消亡论”看到了合同法的变化,但其没有注意到合同法稳定性的一面以及合同法保持稳定性的原因。
法治中国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与公信是建成法治中国的关键指标和本质要求。人民法院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维护者和捍卫者,应当主动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极大权威,坚决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深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坚持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成公平公正、良法善治、平安和谐的法治中国而履职尽责。
好的执法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凝聚社会的共识与力量,推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关心,事关社会肌体的健康,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执法者执掌的法律是社会的道德底线,对世道人心有巨大的引领作用,不能因为执法者对法律所犯的常识性错误而导致人人自危,噤若寒蝉,让冷漠成为一种可怕的社会流行病。我们常说执法者要有大局意识,所谓大局意识并不是高高在上,玄而又玄的东西,大局就在我们每一位执法者的身边,就体现在执法者每一次简单而寻常的执法活动中。
司法工作者之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对于法庭上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进行了不留情面的质疑。他讽刺律师们道:“律师们,法庭知道你们正直……而且令你们不光彩的诉状至今从未出现。”他批评检察官的软弱贪腐:“检察官们,你们大概一生一世都要因为你们的职责而惊恐不安……规避或滥用最正确的条款,一边向你们的当事人展示公正,一边却又使公正对他们总是可望而不可即。”而面对他自己所代表的法官们,他更是恨其糊涂,叹其为难:“法官们终日面对各种各样的诡计和突然袭击,于是真理和谬误使他们同样不敢轻易置信……法官的难处与其说在防备辩护人作伪,毋宁说在于对付那些他为之尽心竭力的人的诡计。”
全国人大统一税收立法和地方税法制度的可能冲突问题一次性收回所有税收立法权可能不太现实,可以分步进行。一方面,今后无论开征任何一项新的税种,一律通过立法决定,例如正在研究开征的遗产税、环境税等;另一方面,对于现有通过暂行法律征收的税种,则可以设计一个时间表,从单个税种入手,逐步收回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医疗机构为未婚女性提供医学辅助手段受孕合法吗 美国对于人工受精的法律规定,最早见于1973年的《统一亲子法》。按照该法规定,必须由医生诊所或医疗机构进行人工生殖才能免除捐精者的法律责任。该法案在现实生活中遭遇的问题是:第一,费用高昂。因为由医疗机构进行的人工受精,动辄几千美金,而且并不保证一次成功。第二,限定主体。只有合法婚姻之内的妇女才能享受此项医疗保险,因为合法婚姻内的不孕不育是一种疾病。单身女性或者非合法婚姻之内的女性通过人工授精获孕,不在美国医疗保险范围之内。即便是在同性婚姻取得合法地位的法国,可以领养他人或者其中一方的子女,但禁止通过医学辅助手段获得受孕机会。
德国司法案件管理实务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发至于德国民事案件,由于民事诉讼法实行当事人书状先行主义,对于案件心证的形成,尚需要法官判断。所以,德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于案件辩论终结后,可定1至6周后宣判,不必如刑事案件,须于辩论终结当日立即宣判或翌日宣判。因此,民事案件的判决书制作,于辩论终结后,法官进行判决内容口述录音,完成后再交民事庭所配置的秘书处行政人员缮打判决。而德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于宣判时,判决书必须同时已经制作完成。有疑问者,乃民事案件于宣判前,法官即将其口述录音的判决内容,交予该庭所配置的秘书处行政人员缮打,如此一来,宣判前判决结果是否会有遭泄密情形,Eduard Pfaff庭长则未说明。但笔者推想,缮打判决的行政人员既然配置于该庭,则该行政人员系受该庭的法官指挥监督,对工作上内容,自有守密义务,应不致有于宣判前泄露判决结果情形发生,或许,这即是笔者前述所谓的德国人的守法精神。
被认定错判的当事人是否都应该得到国家赔偿呢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刑事错判赔偿”遵循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再审认定错判,国家就要赔偿。这实际上把认定错判的证明标准等同于决定国家赔偿的证明标准。诚然,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障申诉人的权利,可以保证无辜的申诉人都能获得赔偿,但是不能保证获得赔偿的人都是无辜的人。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在采用较低的认定错判证明标准的情况下,部分被认定错判的当事人不能获得国家赔偿是比较合理的。
媒体侵权责任案件的抗辩事由辨析法官应当站在司法公正的立场上,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网络侵权责任等相应规则,确认媒体侵权责任的构成及侵权责任承担,划清媒体侵权责任与媒体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利进行新闻批评的法律界限,全面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和媒体的合法权益,保障表达自由。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