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为统一法人,但管理为授权下的分级管理,有省行、市行、县级支行,发生劳动争议后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解答:商业银行尽管都是统一的一级法人,分行、支行不具有法人地位,但由于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分行、支行等均具有授权下的经营能力和承担债务能力,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无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给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的答复,银行、保险公司等分支机构,均可以做原告,亦可以做被告,并可以代表总行、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任何一个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主要指分行、支行、分理处,均可做原告亦可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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