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法律顾问律师
不同的人分别提出同一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时如何处理 专利权授给首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其理由是在于专利制度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当先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就应获得专利权的保护,而不应因程序上提出申请时间的早晚而有变化,这样可鼓励人们积极投入发明创造活动并尽早努力完成。在这种制度下,即使他人以同样的发明创造先提出申请或已取得专利,但如果最先的发明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是最先发明人,那么仍然能获得专利权。但是这种制度存在以下几项较明显的弊端。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哪些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综合性的行政经济监督管理机关。其负责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进行经济监督检查,打击各种制造假冒商品、伪劣商品、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等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工商管理部门业务范围涉及的面很宽,一般的问题都可受理。
商品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时可获得哪些赔偿 受害人因身体受伤而不能按时上班被扣除的工资收入。其误工天数应按实际损失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医院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赔偿费用的标准,按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如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参照受害人一定时期的平均收入斟酌具体情况而定。
定金与订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金与定金不同,它是预付款,可称为诚意金,不具备担保性质,在最后交易没达成时,订金能全部退回。订金没有担保作用,在不履行合同时,不产生定金的法律后果,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请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则如数返还订金。
消费者因虚假广告受损害广告经营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表现为哪几个方面 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
消费者因使用过期产品而遭受损害能否得到赔偿 法律规定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一方面可以使销售者避免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另一方面,消费者应该注意购买、消费在安全使用期限内的产品,加强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二者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赔偿方式与标准不同。对于瑕疵,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损害多少赔偿多少。由产品质量引发的经济纠纷时常发生,不论是经营者,还是用户、消费者,都需要了解什么属于一般产品质量问题,什么属于产品缺陷问题,应当如何提出权利请求,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形下厂家商家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即是产品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而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