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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诉讼须知

  • 公告送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日期:2015-05-04 点击:106次

    公告送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适用公告送达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法定程序不完备。公告送达必须有证据证实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案件在适用公告送达时既没有反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材料,也没有证实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据,更没有反映适用公告送达是否必要和合法的相关材料,所有这些都已成为适用公告送达案件程上的明显不足。

  • 浅析现行执行异议制度的缺陷和补救
    日期:2015-05-03 点击:76次

    浅析现行执行异议制度的缺陷和补救现行执行异议制度缺乏程序上的救济途径,没有赋予执行当事人案外人和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中程序事项上的异议权,在异议制度上体现出重实体、轻程序的立法态度,致使当事人在异议处理中涉及程序方面的问题无法可依,例如案外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时该怎么办?等很多问题,发生案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救济无门。

  • 论执行程序中的举证责任
    日期:2015-05-03 点击:69次

    论执行程序中的举证责任执行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内容应归纳为,首先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责任,即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到期债权等,其次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再次中止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重新举证;最后法院依职权中止、终结执行案件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和案件人异议的举证责任。

  • 邮寄送达及法院专递送达诉讼文书存在问题及对策
    日期:2015-05-03 点击:302次

    邮寄送达及法院专递送达诉讼文书存在问题及对策邮政送达诉讼成本增加。2006年以来,我院经当地邮政部门送达诉讼文书,同城送达的为21元/每件,、异地送达的为42元/每件。而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不是一次就能完成,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不同阶段要进行不同的法律文书送达,有的案件往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全部采用“法院专递”进行送达,无形中直接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应诉抗辩权
    日期:2015-05-02 点击:123次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应诉抗辩权 异议内容亦即反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包括实体上的理由和程序上的理由。实体上的理由即第三人与本诉判决结果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应当被通知参加诉讼。程序上的理由包括主管异议、管辖权异议。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应诉抗辩权
    日期:2015-05-02 点击:151次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应诉抗辩权 异议内容亦即反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包括实体上的理由和程序上的理由。实体上的理由即第三人与本诉判决结果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应当被通知参加诉讼。程序上的理由包括主管异议、管辖权异议。

  •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疑难问题与对策
    日期:2015-05-02 点击:67次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疑难问题与对策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会遇到一个受害人身上有多处伤残的情况,并且各处伤残均评定了相关的等级,对此,伤者仅构成一处伤残的赔偿指数容易理解,但是多处伤残的赔偿指数如何计算却仁者见仁,司法实践中采用的标准不一。

  • 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思考
    日期:2015-05-01 点击:61次

    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思考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是其基本原则。这种地位上的平等,其外部表现,主要反映在权利义务上的平等。但就缺席判决而言,我国民诉法对待原、被告当事人缺席的处理方式与平等原则大相径庭。对原告的缺席只是“按撤诉处理”,对此原告即不失去诉讼权利又不失去实体权利,缺席后原告还可以一次次地再行起诉;被告缺席则适用缺席判决,而判决后的效力等同于对席判决,被告如有异议,也只能通过二审程序来加以救济,缺席判决被告失去的是一审的胜诉权。

  • 对被告缺席判决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日期:2015-05-01 点击:226次

    对被告缺席判决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邮寄送达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传递,邮寄送达的必须要有回执,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有送达地址确认书,邮件退回时也即视为送达。这里要注意,用特快专递和邮寄送达不适用留置送达,因送达人不是法院工作人员。

  • 浅析司法鉴定中的不动产评估
    日期:2015-05-01 点击:120次

    浅析司法鉴定中的不动产评估 不动产价格评估行为,是具备不动产估价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派出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不动产估价师估算、判断估价对象不动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活动。由此可见,司法鉴定不动产评估活动中,不动产估价师除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执业规范以外,作为司法鉴定人还应当履行出庭义务,就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接受法官、双方当事人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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