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以滥用大股东权利为由主张股东会增资扩股决议无效的处理
——郑义泉诉余学明等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小股东反对公司股东会增资扩股的决议,可在六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小股东以滥用大股东权利为由主张股东会决议不合理并请求返还股权,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 号:(2019)最高法民终469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2019年度参考案例 19号,2020年6月1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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