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人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吗?
《民法典》第964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中“按照约定”是指在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人向委托人请求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须以中介人和委托人之间存在合同未成立中介人亦享有费用请求权的约定为前提。反过来理解,在委托人与中介人没有约定委托人与第三人合同未成立而中介人仍可以主张返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的情况下,中介人无权向委托人请求返还,委托人也没有义务向中介人支付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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