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有什么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663条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此期间为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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