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可以自由决定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及定限物权、债权、有价证券、无体财产权、股权等。赠与合同作为现代理智性社会生活关系的调剂,是必不可少的。
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吗?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据此,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依其意思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出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确保救灾、扶贫等工作的开展等原因考虑,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第一,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经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如房屋等不动产、汽车等动产、股权等权利作为赠与财产已经办理登记等手续。第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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