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为数物的,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吗?
《民法典》第632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上述条款将标的物为数物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买受人解除一物不影响数物的解除。在标的物为数物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中的一物不符合约定不被买受人接受,而出卖人交付的作为标的物的其他物符合要求又被买受人所接受时,买受人可以仅仅就不符合约定的物解除合同,但不影响到符合要求的其他物的解除。例如,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鼠标和键盘,如果买受人发现鼠标质量不符合约定,可就鼠标部分解除合同,只接受键盘。二是买受人解除一物影响到数物的解除。买受人购买了数物,其中一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而该物又不宜与数物中的其他物分离,否则将明显受到损害,那么买受人可以要求就数物解除合同,即解除合同的全部。例如,买卖标的物是古对联一副,其中一联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显然该副对联就失去了悬挂的价值。这种情况下,买受人有权就整副对联行使解除权。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