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答:《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分则规定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的有:(1)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租期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5)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6)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另《担保法》也有关于必须采用书面合同情形的规定,包括:(1)保证合同。《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3)质押合同。《担保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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