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一方表示系代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如何认定合同当事人
答:《合同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法院在审理此类问题时,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合同签订时是否有第三人授权的委托手续以及相对方就委托情况是否知晓,如果有第三人的授权委托手续且相对方就此情况知晓,则应认定第三人为合同当事人;其次,若无委托手续,现第。人是否对其代理行为予以追认,若第三人对合同的签订予以追认,且相对方对此不持异议,则可认定第人为合同当事人;再次,签订人和第三人就合同有无履行资质及能力,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签订方无购房资格而第三人具有购房资格,在第三人承认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应以第一人作为合同当事人为宜;最后,在尽量维护合同履行的同时,合同相对方的利益亦不应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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