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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都只有19岁能登记结婚吗婚姻是人生大事,当事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并办理合法证件。很多不到法定年龄不能结婚的当事人选择先举行婚礼后补办证件,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如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就是一大难题,同时婚姻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得不到法律保障。
劳教人员服刑期间可以结婚吗劳动教养不同于劳改,它是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因此,劳动教养人员依法享有一些民事活动的权利,例如本纠纷中涉及的婚姻自由权,另外如休假探亲权等
父母干涉自己结婚怎么办我国虽然对婚姻自由进行强力保护,但是几千年来的传统习惯还是影响了一部分人。有的父母、师长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反对他人的婚姻,甚至强加干涉。面对这样的情况,应尽力与“阻力”沟通,以实现最好的结果。如果被暴力野蛮反对,结婚双方可以求助于政府部门,以维护婚姻自由。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育费吗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因子女升学、患病或物价上涨,原定抚育费数额已不能维持子女的生活,应适当增加抚育费。如果夫妻一方经济状况有较大好转或变坏时,双方也可调整抚育费数额。
离婚后怎样负担子女未来生活与学习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在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情况,分三种情形来计算: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 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结成的婚姻关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为而消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本法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因此适用,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
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一方经济帮助的条件 《婚姻法》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发扬我国优良传统,帮助生活困难一方解决实际问题,使双方当事人妥善处理好离婚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时生活有困难的往往是女方,法律的这个规定有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法定的,但夫妻双方离婚时,原来基于结婚事实产生的亲属关系即将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就需要法定条件。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余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双方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以及照顾女方的原则,来判定各自所应承担的份额。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它与夫妻的共同生活无关,另一方不负有法定的清偿义务。夫妇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他们的行为由自己负责,这种非为夫妻共同生活利益举债的行为,当然也只能由借债的一方独立承担责任。当然这也不妨碍另一方主动地帮助借债的一方清偿债务,只要出于自愿,法律是允许和鼓励的。
夫妻一方离婚时故意毁坏家中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基层组织和当事人单位都应密切配合法院及时制止事态扩展,被损害财物的一方可提请法院和离婚案件一并处理,如有他人参与毁坏财物的,也可以依法另行起诉。法院处理时,除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并应根据不同情况、责任大小、财物毁坏程度等予以适当处理。被毁财物有的可以修复,有的可以改制,有的则予赔偿。所需费用应由毁坏方负担一部分或全部,如系多人所为,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分别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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