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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财产标的物之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及交通运输工具解析

日期:2012-05-24 来源:合同纠纷律师网 作者:. 阅读:171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建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实践中,建设工程往往周期长、资金缺口大,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作为贷款的担保,对于解决建设者融资难,保证在建工程顺利完工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物权法增加规定在建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

(二)交通运输工具

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船舶、火车、各种机动车辆等。

(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这是一项兜底性规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生活需要。这项规定表明,以前六项规定以外的财产抵押,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该财产有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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