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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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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财产的规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演讲
    日期:2015-02-25 点击:151次

    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财产的规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演讲

  • 怎样学习法律?—从法律的性质谈起
    日期:2015-02-25 点击:52次

    怎样学习法律?——从法律的性质谈起法律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如刑法,规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控制。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使法律具有社会性。法律的社会性,也就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律学、法学,也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属于社会科学。此对于法律学习,关系甚大。

  • 物权法草案的几个问题
    日期:2015-02-25 点击:89次

    物权法草案的几个问题物权法的起草是98年开始的,98年第八届人大的副委员长王汉斌同志,委托了一些专家、学者,成立了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民法起草工作小组它的任务是为国家民法典的制定和物权法的制定准备草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在98年3月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制定民法典的步骤,这个步骤大家可能知道叫做三步走:第一步是通过制定统一合同法实现交易规则的完善、统一和与国际接轨,这个任务打算99年完成;第二步是要制定一部物权法,通过物权法的制定实现财产关系基本规则的统一、完善和与国际接轨,从98年开始算打算花四到五年的时间来完成它;第三步就是要制定一部科学的、的进步、完善的中国民法典,打算2010年前完成。这就是当时所谓"三步走"的方案。

  • 当前关于民法典编纂的三条思路梁慧星
    日期:2015-02-25 点击:630次

    当前关于民法典编纂的三条思路谈论两大法系,我们不能不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大陆法系各国当初之决定加入该法系,均属于自觉自愿,即自主抉择、主动参考借鉴法国法和德国法的结果;而英美法系各国,除英国本土外,其当初之加入该法系,均非出于自愿,是被占领、被征服和殖民的结果。100年前,中华民族在遭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面临亡国灭种危险的紧急关头,决定抛弃固有的中华法系,学习西方政治法律制度,以德国法为蓝本,起草民法法典,现今中国民法之属于大陆法系,是出于当时对德国法的主动继受。

  • 民法典编撰的进程和争论梁慧星
    日期:2015-02-25 点击:305次

    民法典编撰的进程和争论是制定一部注重法典的逻辑性和体系性的大陆法系的民法典,还是在现在《民法通则》和各个单行法典的基础上汇编一部松散的民法典。我们究竟是编纂,还是汇编?学者的意见是汇编何必让学者的参与,应该是编纂。而编纂一定要有创新,修改,体系,逻辑。而即使在编纂的情况下,也面临问题,是采取严密的类似于德国、法国民法典的形式,还是松散的邦联式的形式。

  • 宪法修正案对征收和征用的规定——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
    日期:2015-02-25 点击:161次

    宪法修正案对征收和征用的规定——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

  • 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继承权的保护——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第2款
    日期:2015-02-25 点击:75次

    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继承权的保护——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第2款

  • 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第1款
    日期:2015-02-25 点击:305次

    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第1款

  • 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规定——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1条
    日期:2015-02-25 点击:56次

    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规定——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1条

  • “三分法”或者“一元论”
    日期:2015-02-25 点击:72次

    “三分法”或者“一元论” ——物权法指导思想之争现在的经济生活,按照中共十五大报告中的提法,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在法律地位上应当是平等的,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要求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物权法立法研究课题组建议改采“合法财产一体保护”原则。按照这一基本思路,我们制定物权法,不应再区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类别,而着重于财产的取得是否合法。凡是合法取得的财产,不问其所有制性质,不分属于公有、私有,在法律上平等对待、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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