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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制员工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如何确定这三类岗位

日期:2013-01-13 来源:劳动仲裁律师 作者:劳动律师 阅读:853次 [字体: ] 背景色:        

派遣制员工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如何确定这三类岗位?可否企业自己确定?

解答:所谓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是指除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营业务主要岗位之外的工作岗位,例如生产制造企业中,运送原材料、保管员、记账员等,以及为生产、营销提供辅助性服务的驾驶员、推销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实质是指辅助性人员的变化、更迭,均不会影响到生产企业的核心技术发挥、产品竞争力等。

目前,我国对替代性岗位还没有一个国家标准、行业性标准,需要逐步由行业管理协会加以完善。各个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订一个基本划分标准,以使得员工在工作期间对定位有一个基本了解,避免日后发生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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