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谎报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现实中,不得不承认的是,很多求职者在求职时,都会谎报自己的学历,以取得和用人单位而试的机会,争取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求职者在求职时,谎报自己的学历,明显属于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应聘时,应主动告知,不得隐瞒,否则会影响劳动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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