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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指南

日期:2022-05-0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49次 [字体: ] 背景色: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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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大众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企业的用工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用工风险防范这一块,企业需要更谨慎地处理对待,如果不能够对风险进行预防和管控,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造成员工的伤害,进而影响企业健康经营。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五条值得注意的指南。

入职核对身份

未满16周岁的小徐用成年老乡胡某的身份证到某公司应聘就职,企业人事未能及时调查明确小徐未成年人的身份,后小徐在公司上班时因操作失误左手不慎被机器压伤,造成整只左手截肢,双方引发纠纷,社保对小徐冒名顶替不予理赔的情况下,企业承担了相关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小徐冒用胡某的身份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欺诈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实际受伤人也为小徐,所以小徐应当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建议:审查劳动者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属实,查清是否本人;审查劳动者年龄,确保不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缴纳工伤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因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罹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实践中,有些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险,或者只是缴纳一部分的商业意外险,如果发生工伤损害,本应由社保理赔的工伤险费用将由企业全部承担。

未缴纳工伤险企业需要赔付给员工: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项。

缴纳工伤险企业需要赔付给员工:伤残就业补助金一项。

建议:工伤保险既保护劳动者,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险,其余的商业险可以作为补充使用。

规范管理工作场所

某企业工人小李的女朋友在小李的工作车间玩耍时,不慎被机器压伤手指,双方对赔偿责任争执不休,一直闹到了法庭,法庭经过庭审认为,小李的女友在企业车间受伤属实,企业对其所有的车间处于支配、控制地位,未对进出车间及操作压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未尽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议:规范车间厂房等工作场所人员进出制度,加强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

职业病防范

企业招聘工人胡某从事五金冲压工作,人事经理疏忽大意,入职时候忘了安排胡某体检,而胡某的工作经常接触到粉尘。他工作一段时间后,开始喘气、胸闷,在入职半年后检查确诊为尘肺二期。胡某要求企业进行工伤和人身损害两方面的赔偿。

企业有责任规范用工管理,如果企业能在入职体检把关严一些,在日常工作上加强防范职业病的意识,就不会出现类似的纠纷。

建议: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要按照岗位匹配度安排员工体检,特别是职业病高危岗位,应当将入职人员职业病检查列为重点体检项目之一,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纠纷解决新办法

企业人事经理在面对用工纠纷、劳资纠纷的时候,往往和员工直接走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流程时间较久,企业方和员工方容易因为争议问题而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企业应该争取做到矛盾不出厂,纠纷不上交,避免去仲裁诉讼程序,减少企业的过多精力牵扯在人力资源的诉讼上。

建议:企业在内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求助所在地的矛调中心,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愿意先行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并签订协议书的,不再进入仲裁程序,高效便捷,耗时短,而且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更容易履行,更容易消除矛盾,解决问题。

供稿|开发区分局

审核|蓝陈嘉

来源|丽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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