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向应聘人员收取押金吗
答: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不赔偿就不辞而別的情况,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可见,如果存在收取费用的行为,要将收取的费用全部返还。如果因收取费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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