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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简介

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劳务公司未按规定给派遣人员缴纳“五险”,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
    日期:2013-01-13 点击:105次

    劳务公司未按规定给派遣人员缴纳“五险”,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对派遣人员劳动保护的条款,且应定时检查劳务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对于派遣人员反映劳务公司或用人单位侵权或违约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应当尽快协商解决,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尽可能及时保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 用工单位在与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日期:2013-01-13 点击:113次

    用工单位在与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 没有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13 点击:252次

    没有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因没有约定劳动期限发生争议时,已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则不能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应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自用工之日起。同时,应当责令双方协商补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在前一单位的工作时间是否应计算为连续工作时间
    日期:2013-01-13 点击:105次

    劳动者在前一单位的工作时间是否应计算为连续工作时间在国务院颁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中规定了: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日期:2013-01-13 点击:87次

    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违反了第82条第1款“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也违反了第82条第2款“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这两款与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一致的。因为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既是第1款中的“用工之日”,也是第2款中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应当如何认定
    日期:2013-01-13 点击:82次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应当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院能否直接判决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日期:2013-01-13 点击:60次

    法院能否直接判决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释明权的制度价值不在于帮助弱者,而在于正义的实现。劳动者在起诉状中仅要求判令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没有列明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其诉求是明确、具体和无疑问的,人民法院不应以行使释明权为由,明示原告享有这一实体权利,否则,将直接影响法官消极的、被动的中立地位,容易给人越俎代庖之嫌。

  • 法院能否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13 点击:99次

    法院能否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院完全可以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法院并不是强制要求双方产生劳动关系,而是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存在的前提下,法院要求补充书面形式而已。

  •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式有哪些
    日期:2013-01-11 点击:132次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式有哪些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或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是没有设置账簿的。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者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是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者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是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特殊规定
    日期:2013-01-11 点击:79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特殊规定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从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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