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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简介

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三项
    日期:2013-01-11 点击:221次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三项投资是指以收回现金并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例如,购买政府公债,购买企业股票和债券,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增加一种新产品等,企业都要发生货币性流出,并期望取得更多的流入。融资是指融通资金。例如,企业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取得借款、赊购、租赁等都属于融资。股利分配是指在公司赚得的利润中,有多少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有多少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

  • 广义的收入指所有经营和非经营活动的所得
    日期:2013-01-11 点击:130次

    广义的收入指所有经营和非经营活动的所得这种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狭义的收入仅指营业收入,其他不属于营业收入的所得除外。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作了狭义的定义,即“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

  • 负债按照偿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日期:2013-01-11 点击:616次

    负债按照偿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作为负债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负债是指已经发生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必须偿付的经济义务,这种偿付可以用货币、物品、提供劳务、再负债等债权人所能接受的形式(包括债权人放弃债权)来实现。

  • 什么是坏账损失,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哪些条件
    日期:2013-01-11 点击:481次

    什么是坏账损失,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哪些条件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的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现行制度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下列条件:(1)因债务人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不足等原因导致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或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日期:2013-01-11 点击:111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处以拒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以暴力抗税,致人伤或死亡的,按照伤害罪、杀人罪从重处罚。

  • 对偷税行为如何处罚
    日期:2013-01-11 点击:113次

    对偷税行为如何处罚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款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日期:2013-01-07 点击:385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公司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公司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从中谋利的目的;第二,公司在客观上实施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所谓“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主要是指在产品中掺入异物。

  • 公司不正常营业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日期:2013-01-07 点击:143次

    公司不正常营业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公司是以营利为创设目的的,即公司设立的最直接动因在于通过公司这种市场主体资格,参与市场竞争,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的利益,来满足投资者的愿望。同时,公司的营利性目的还在于长期持续存在。对于公司登记机关而言,核准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人的请求,目的是为了保证适格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尽可能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司制度。

  •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13-01-07 点击:710次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的“有关部门”,指会计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比较特殊的是,公司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被处罚的主体是该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主要是考虑到处罚不应当加重公司负担,以便于更好地保护股东、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 欺诈取得公司登记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日期:2013-01-07 点击:63次

    欺诈取得公司登记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欺诈取得公司登记,是指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法定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其中注册资本,是上述注册事项中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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