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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专栏简介

担保合同

  • 留置的财产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日期:2013-06-12 点击:739次

    留置的财产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财产。立法中,"债务人的财产"究竟是指债务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还是可能为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财产,意见分歧很大。一种意见认为,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应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是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留置。理由是,成立留置权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合同规定的给付义务,保证债权受偿,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日期:2013-06-12 点击:94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出现保证人还未承担保证责任之前,债务人就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这时如果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就将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十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 关于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的规定
    日期:2013-06-12 点击:69次

    关于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所订立的保证合同。如果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那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意思表示就是不真实的,这种保证合同也就当然无效。但保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串通,以及债权人的欺诈、胁迫等手段,而非保证人的过错。因此,保证人对于这种无效的保证合同,不承担民事责任。

  • 关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以及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的规定
    日期:2013-06-12 点击:101次

    关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以及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的规定保证合同被确定为无效以后,必然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问题,也就是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从前面所说的情况来看,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无效直接的原因是分支机构没有企业法人的授权而担保或者超越授权的范围提供担保。但并不是说,这种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中就一定只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过错。

  • 关于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保证责任如何承担的规定
    日期:2013-06-12 点击:61次

    关于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保证责任如何承担的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可能是债务履行期未届满时,债权人就放弃,也可能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后,债权人放弃了物的担保。无论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是出于何种目的,这种放弃的行为,都必然对保证人的利益带来损害。

  • 保证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为他人债务作担保
    日期:2013-06-12 点击:200次

    保证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为他人债务作担保 保证人除了和债权人、债务人存在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外,保证人内部也产生了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各保证人对保证的全部债务都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要求履行全部清偿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既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偿付其应承担的份额。

  • 担保合同的性质及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3-06-12 点击:55次

    担保合同的性质及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无效后的责任,应当由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三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的,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或者主债务未履行的部分责任。

  • 反担保的规定适用《担保法》担保的规定
    日期:2013-06-12 点击:126次

    反担保的规定适用《担保法》担保的规定 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偿还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人为保障追偿权的实现,可以事先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提供反担保,以保障甲的追偿权的实现。

  •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日期:2013-06-12 点击:245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当事人在担保活动中要言行符合实际,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克尽合同约定的义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是非常重要的,提倡诚实信用,反对欺诈、不守信用的行为,应当成为一种道德风尚。诚实信用原则是维护经济秩序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

  • 担保适用的范围和担保方式
    日期:2013-06-12 点击:278次

    担保适用的范围和担保方式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总结我国实践中的经验,借鉴国外的作法,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即保 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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