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担保合同
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担保文件上签字,视为法人行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在相关担保合同及担保财产清单上签字,应视为其代表公司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担保法》施行前国家机关担保无效,应承担责任《担保法》施行前国家行政机关为借款合同进行担保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缔约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原件是确定借款担保关系的最原始和直接证据在当事人应持有却未提供合同原件,又无其他令人信服的证据推翻原始证据或当事人签章真实性的情况下,应依借款合同原件认定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按合同约定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机关可作保证人,为使用外贷提供政策性担保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可以为保证人。作为保证人的国家机关被撤销后,承接其管理职能的部门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期间,从担保人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算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与反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不变。反担保责任的履行应以保证人已履行担保责任为前提,故反担保人的保证期间应从担保人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
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最高额保证人应负担保责任金融机构依约宣告被担保贷款债权提前到期,且该债权符合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条件的,应视为主债权确定,最高额保证人应依法、依约承担担保责任。
非以《担保法》法定形式设定担保责任,约定有效以《担保法》规定方式之外的形式设定有担保性质的法律责任,可认定当事人所签合同效力并按其约定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在当事人未作约定情况下不应适用《担保法》有关保证人抗辩权、追偿权的规则。
关于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问题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由于保证人是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向共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权利,都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其效力自然及于所有的保证人。对那些未被选择承担责任的共同保证人来说,债权人向保证人中任何一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应当视为债权人已向其主张了权利。在环西建行诉京正公司、烟草公司和上诉人英贸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债权人环西建行虽然起诉的是烟草公司和英贸公司,但其起诉的效力自然及于被上诉人天元公司。
担保人不能以第三人债务加入未经其同意主张免责未经保证人同意,第三人自愿加入主债务承担成为共同债务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并不导致担保责任免除,担保人对未减轻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包括程序上的抗辩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该抗辩权不仅包括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原则上亦包括程序法上的如申请不予执行的抗辩权。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