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约后,守约方继续接受违约方履行行为的,解除权消灭
【裁判要旨】在提起诉讼前,合同当事人在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况下,未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接受了违约方逾期支付的价款而未提出异议,表明其已接受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免除合同义务的,有违诚信原则,解除无效。
案号:(2013)民二终字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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