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班及休息休假
25.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是否受法律限制?
A:一般情况下,仍需遵守《劳动法》对加班时间的限制。但是,对于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26.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无法出勤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安排休年休假或调休?
A:可以。
根据人社部发〔2020〕8 号第二条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因此,如劳动者无法出勤工作或在家办公,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育儿假、及其他用人单位规定的福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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