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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内发生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请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吗

日期:2021-04-02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293次 [字体: ] 背景色:        

租赁期限内发生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请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吗?

《民法典》第751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情况时,首先应当考虑法律是否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是否通过合同作出约定,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作出了约定,就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在法律没有规定以及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仍然负有继续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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