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对哪些人进行股权激励
定人员就是确定激励对象,即需要对哪些人进行股权激励。主要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关键作用并且难于替代的员工。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即使同一个岗位的同一个人员作用大小也是不相同的。
2、认同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
3、相信企业的愿景能实现并能理解股权的价值。
4、工作岗位难以监督
5、历史贡献较大的老员工
6、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限制。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在新三板挂牌的股份公司除外。
以上第2条、3条可以通过日常工作时的言行或吃饭聊天时就可以掌握。而比较难于判断的是第1条。下面我就重点为大家分析如何明确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关键作用并且难于替代的员工:
(1)公司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重要部门或中心的负责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如果公司的某些工作、岗位不好确定是否要用股权激励,还可以用以下“股权激励图”来分析,先根据各工作岗位职责找到“生产(研发)”、“销售(服务)”和“管理”三者职责皆承担的部分,即“1”部分岗位;再明确只做“生产(研发)”、“销售(服务)”和“管理”等容易量化工作量的岗位即“5、6、7”部分,这部分就不用股权激励;另外还有工作交叉的部分,即“2、3、4”部分,可以暂时不给予股权激励,待条件成熟时再决定是否给予股权激励。
(2)工作能力对经验积累依赖性很强且工作量不好量化、效果不能短期显现的岗位。如,技术研发、人力资源部门。
(3)员工自身资格。主要考查员工的职位、工龄、业绩和能力四个方面。
作者:胡礼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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